云南省卫生厅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资格和条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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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拓宽卫生系统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卫生厅党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分别是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正处级)和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处级)。
这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根据其岗位职责要求,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是省卫生厅党组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有利于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我省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奋斗目标,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郑重承诺:这次面向社会公选处级领导干部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各个工作环节,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有关公开选拔的重要信息,我们都将及时通过省卫生厅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真诚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踊跃报名;真诚欢迎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给予监督;推荐选拔工作中如存在循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我们将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请符合条件的同志将自己的有关材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我厅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8月26日。 本次公选干部后续工作程序我厅都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密切关注我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