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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

[日期:2008-08-17]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344[字体: ]
云南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
 

据新华社电(记者杨跃萍)云南省决定从2008年起用5年时间,选聘约1.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现全省1.3万个行政村每个村级组织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2008年,云南省确定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相关选聘工作目前已启动。

云南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文件规定,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可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是共青团员的,还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经过一段时间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通过推荐可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为确保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序持续推进,云南省规定选聘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主要面向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同时,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人均每年1.5万元的补贴,用于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购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给每人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此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省内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享受一定政策优惠。

据云南省财政厅介绍,5年内中央及云南省各级财政将筹资6.1亿多元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补贴和一次性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