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方法论问题
袁贵仁
胡锦涛同志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篇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它系统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它着重强调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指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深邃、意义深远,内涵十分丰富。它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回答了为什么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而且明确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方法,回答了怎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方法是人们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手段,是过河的桥和船。方法论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是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重要方面。在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同时,进一步领会、掌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方法,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荣辱观具有社会意义,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根本意义在于人,在于人的发展,它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荣辱观作为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人的道德观的集中体现,是人们关于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荣辱观总是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荣辱观,人是荣辱观的主体。荣辱观对人的思想行为具有鲜明的动力、导向和调节作用。正确的荣辱观,可以引导人们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产生正确的价值激励,满足正确的自我需求,实现自身全面发展。荣辱观的社会意义,是通过人的素质的提高、人的全面发展而实现的。通过树立、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通过树立、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帮助人们自我约束,趋荣避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关于荣辱观的论述,正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培养大批优秀人才”为出发点,开宗明义地提出要“着眼于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人是荣辱观的主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要充分尊重人作为荣辱观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在树立、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干部群众增强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提高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用典型人物、事例,启发人们树立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责任感、使命感。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目的是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衡量一个人是否树立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要看其是否提高了素质、得到了发展,在社会生活中能够旗帜鲜明地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检查一个地区单位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工作的成败得失,就是要看人们的精神世界是否得到丰富,精神力量是否得到增强,是否形成了“讲正气、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荣辱观作为一种观念,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单独地存在和发展。它以文化为载体,蕴涵于文化之中,是文化的核心内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文化从其产生说,是人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的活动的产物;从其功能说,是化人,教化人、熏陶人、塑造人,人是文化的产物。一个社会的荣辱观,存在和表现于社会的文化,一个人接受荣辱观,就要通过一定的社会文化。因此,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像胡锦涛同志所要求的那样,“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
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积极推动文化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加强文化作品的创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文艺工作者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正确的价值观指导创作,用高质量高水平的作品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热情讴歌人民群众积极向上、创造美好生活的崇高思想品德。理论工作者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研究,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人们的头脑,推动各项工作。大众文化工作者要自觉地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和道德风貌的主流,反对和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和消极颓废现象。要加强文化氛围的创造,不断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寓于群众文化活动之中,使人们在先进文化的熏陶中提升道德境界。依法打击各种不良文化现象,净化文化环境,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要加强文化阵地的建设,不断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结合各自特点,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学校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主阵地,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社会风气对于社会的进步以及生活于其中的人的发展至关重要。所谓社会风气,主要指一个时期、一定范围内,多数人自觉地或不自觉地遵循的价值取向、心理习惯、行为方式。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胡锦涛同志说,“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主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它同荣辱观之间紧密相连,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荣辱观是社会风气的内容,社会风气是荣辱观的表现。一个社会,有什么样的荣辱观,也必然有什么样的社会风气,反过来,一个社会有什么样的社会风气,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也就可能形成什么样的荣辱观。
树立正确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目的,就是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正是针对我国当前的社会风气问题,胡锦涛同志深刻地提出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重大变化,呈现出积极良好的态势。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不良风气,有的还比较严重。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既是提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现实针对性,也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工作目标。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社会性动物,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个人的成长,一个人荣辱观的形成,社会环境特别是其中的社会风气的作用不可忽视。人无时无刻不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人们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事实证明,良好的社会风气,使群体、社会成为一个大熔炉,有助于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方式。不良的社会风气,可使群体、社会成为一个大染缸,有碍于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方式。胡锦涛同志在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同时,反复强调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科学、相信科学、依靠科学的良好氛围”;“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氛围”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社会风气都是重要的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乡风文明”,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规范。
因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大力加强社会风气建设。像邓小平同志曾要求的那样,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代,一定要从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我们的社会风气,打击那些严重破坏社会风气的恶劣行为。而且必须狠狠地抓,一刻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情抓起。我们要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文化氛围、社会氛围,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真正转变为党风、政风,转变为民风、行风,转变为学风、校风,使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正确荣辱观的形成和发展,教育是基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首先从教育说起,特别提出“充分发挥教育对提高人的素质的基础性作用”。他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荣辱观。教育既包括“使每一个适龄青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也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的学习培训,使每个人都不断获得新知、增长才干,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还包括“在全体人民中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促进科学素质的提高”。这些都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要的、宽厚的、基础性的教育。
要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正确的荣辱观,不可能完全自发地树立起来,要重视并不断加大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力度。要深入阐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意义。要牢记“八荣八耻”的基本内容,熟知“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掌握“八荣八耻”的基本规范,不断增强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要注重言教与身教的统一,注重先进典型的教育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在社会工作生活中务实清廉、严格要求,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实践者。要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影响学生,用优良的思想作风带动学生,用高尚的人格力量感染学生。要积极开展向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激扬社会风气,把他们的崇高品德传播到广大干部群众中去,变为千百万群众的自觉行为。要重视普通人群中道德楷模的示范作用,发挥他们可亲可近、可学可赶的特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积极向上,引导和带动全体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管理也是教育。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对符合“八荣”的人和事给予鼓励,对“八耻”现象严格加以扼制,由此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言行,实现自律和他律的有机统一,并不断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化。管理离不开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这是调节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制度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有力的保障。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最终目的是使每个社会成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因此,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绝不仅仅是知识的教育、理论的教育,它根本上是一种实践的教育、养成的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深深扎根于社会生活实践。这就是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个知与行相统一、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只有经过反复的实践和逐步的养成,才能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人们的头脑中扎下根来,转化为人们内在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成为人们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称之为树立了社会主义荣辱观。
全体社会成员都应积极投身到社会实践之中,在实践中辨荣辱、受教育,领悟“八荣八耻”,体验“八荣八耻”。要从本职工作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生产生活、工作交往之中,体现在做人、做事过程之中,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要热心参与社会事务,在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中发展道德人格,提高自身修养,实现个人价值。要始终坚持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坚决反对知行脱节、言行脱节。
胡锦涛同志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明确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各行各业各个单位都要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征、单位特点的道德实践活动,着力在推进工作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着力通过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联系实际,强化养成,注重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身体力行、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