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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情况介绍

[日期:2009-04-02]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539[字体: ]

               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情况介绍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免试条件
(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持有珠算五级证书者(含五级以上),可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报考范围和对象
本考试面向社会,凡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以及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和在岗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2006、2007、2008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的学生,可报名参加《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2009年报名相关通知暂未公布。请注意查看2009年各地报名信息汇总信息。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考试时间
2009年考试时间预定于11月初。

考试范围与考试题型
(一)考试范围:云南省根据财政部下发的考试大纲编写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修订版)、《会计基础》(修订版)、《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用书为考试范围。
(二)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会计分录题、计算题和案例分析题。
 
考试命题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负责,成绩合格者(60分),由自治区财政厅公布。
 
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陆续对外公布。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证书管理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通过规定的考试科目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成绩合格证自考试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通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的人员,由财政部门发给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考试通过人员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学历证和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网上报名后,如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考生,只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考试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收费
根据云价发〔1998〕177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考务费按20元/人·科收取。《初级会计电算化》考务费按60元/人·科收取。
 
其他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开展的会计法规执法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复查,并动员和组织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参加今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加大对违法使用会计人员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各单位依法配备持证会计人员,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