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村官考试问题解答

[日期:2009-04-28]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1362[字体: ]

2009年云南省村官考试问题解答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09年5月24日。本次笔试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大纲参照全省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大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和培训班。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交费也要求进行网上交费,具体规则及要求请查阅的相关通知。

网络报名的时间定为2009年4月26日至5月12日,网络交费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至5月14日。

三、报名流程

(一)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录报名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看报名流程)--上传照片(具体操作请看上传照片的要求及流程)--网络交费(具体操作请看网络交费的流程)。

(二)报名时的“所学专业”栏的细分规则遵循“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请报考人员先下载“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从中找出本人所学专业对应的“门类”和“学科”,以便填写报名表时选择。若所学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则首先在“所学专业”栏点选“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并在“未纳入目录的所学专业详细名称”栏填写相关信息。

(三)本次报名审核为计算机自动审核,考生自行对填报信息进行维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对考生信息作任何修改(注意:照片一旦上传,所有信息就不得再修改。所以请报考者在上传照片前一定要认真校对填报信息,并检查照片是否达到要求)。建议一开始不要上传照片,先检查完报名信息再检查照片是否达到要求后(要修改资料的,必须在这个时候修改),再上传照片。照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四)照片要求如下:

1、必须使用200万像素以上的相机使用4:3的规格进行竖向拍摄。

4:3规格:横幅照片的宽高比为4:3,如800*600、1600*1200像素,为不使照片产生畸变,不能采用16:9的规格,请注意调节相机的照片规格。

竖拍:指照片宽度小于高度的拍摄方式,即把相机竖起来拍摄。

摄像头、扫描仪等处理的照片由于规格不统一,压缩后易产生畸变,且摄像头拍摄的照片清晰度不够,扫描仪的扫描精度不够等原因,故不建议采用类似方法获得的电子照片。

2、按证件照要求,照片的具体要求为:

必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近期”是指最近六个月内;

“正面”是指拍照时需要正对照相机,眼光架子不能向下看或斜视;

“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是强调头部长度不能小于照片长度的2/3,实际操作允许有略微的偏差,但不允许全是头部。

3、照片的压缩规格:

要求为160(高)×130(宽)像素(这是默认像素,为让考生操作相对简单,在文件中表述为默认像素。但实际上可以有稍许偏差,为保证无畸变,最好是调整为160(高)*120(宽)的标准像素,建议用压缩文件中所附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改)。照片必须为JPG格式。

四、资格审查时的具体规定

1、应届毕业生的判定标准

公告中所称“应届毕业生”专指2009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的且现未在校就读的学生。为保证选聘工作的正常开展,凡2009年8月31日以后才拿到毕业证的人员,无论其毕业证所注日期为何时,一律不符合报名条件。截止2009年8月31日仍在校就读的人员,不得以2009年8月31日以前所获的学历参与报名(例:2009年8月31日以前获得大专学历但届时仍在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届时仍在校就读的硕士以上研究生等,不符合报名条件)。

2009年8月31日以后才拿到毕业证的人员及截止2009年8月31日仍在校就读的人员,参与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2、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的判定标准

(1)普通高校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学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不属“普通高校毕业生”。

(3)通过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4)各类党校、自考、夜大、函大毕业生,不属“普通高校毕业生”

(5)“电大普通班”毕业生属“普通高校毕业生”,非“普通班”的电大生,不属“普通高校毕业生”

3、笔试加分人员的判定标准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

(2)曾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3)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等7个人口较少民族,笔试成绩加2分。

以上3项加分可以累加,但每一项里的小项不得累加。加分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一周后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加分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选聘办)在组织考察前进行资格复审。

五、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参加本次聘用考试所有考生的诚信纪录将与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诚信纪录联网。即:凡是在本次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的人员,将套用公务员考试违纪的政策予以处罚。

2、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3、本人对由系统自动给定的个人信息泄露产生的后果负责。

4、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原单位予以开除处分。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终身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或选聘到村任职考试。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凡在以下信息填报时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

年龄(由身份证号自动判定)、学历、毕业时间、是否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民族、优秀学生干部级别、优秀团干部级别、政治面貌。

以上内容必须与真实情形一致,否则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第4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