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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0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考简章

[日期:2009-05-12]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383[字体: ]
云南省200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考简章
时间:2009-03-16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简称NTET)是测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水平考试,举办该考试的宗旨是: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规定,现将我省的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开考科目
教学人员(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 根据2006年8月6日云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考生必须经过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才可报名参加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考生除外)。
(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认定
参加以下专业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凭《自考准考证》报名参加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教育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体育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类思想政治教育等各专业。
三、报名时间
2009年4月6日至26日。
  四、报名手续
(一) 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也可以直接到考点现场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站(www.ntet.cn),在网上按要求填报完个人报考信息后,考生处于“预报”状态,考生须再到相应考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缴费后,考生报名才生效。
(二) 缴费:根据云计收费[2002]13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目(每级别)60元/人的标准收费。考生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 资格审查和交费的时间限制: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成功后,须在5天之内(从预报名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到对应的考点凭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考生凭已参加统一培训合格的证明或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缴费和照相。否则,“预报名”将自动失效,报考信息系统将自动删除“预报名”信息。
(四) 考生每次只能报考一个考试科目。
(五) 5月7日至13日,经考点收费、确认过的考生,凭报名帐号和个人密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并打印《准考证》(纸张规格:A4,70克以上),也可到报名点打印。
五、考试
(一)考试地点:
代码
考点名称
考点报名地点
负责地区
咨询电话
530101
昆明理工大学中心考点
昆明市学府路253号主楼102室
昆明市
0871-5138075
530102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考点
昆明市高新开发区海源北路
昆明市
0871-8353213
530301
曲靖师范学院考点
曲靖市麒麟西路328号
曲靖市
0874-8965091
530401
玉溪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考点
玉溪市聂耳路49号
玉溪市
0877-2054852
530501
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师专新校区
保山市
0875-3115000
532101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146号
昭通市
0870-2132754
532301
楚雄师范学院考点
校本部招生就业处
楚雄州
0878-3113556
532501
红河州财经学校考点
个旧市个金路19号
红河州
0873-2222865
532601
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文山县开化镇学府路学校成教处
文山州
0876-8886201
532701
普洱财经学校考点
普洱市思茅区边城东路30号
普洱市
0879-2134984
532801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西双版纳州
0691-2142621、2142052
532901
大理卫生学校考点
大理州下关人民南路22号
大理州
0872-3189535
533101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潞西市芒市镇仙池路14号
德宏州
0692-2130569
533201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丽江市古城区教育路
丽江市
0888-5140086
533301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考点
泸水县六库镇向阳南路67号
怒江州
0886-3625322
533401
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考点
香格里拉县云丹路1号
迪庆州
0887-8288358
533501
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镇下忙角2号
临沧市
0883-8882656
 
(二) 考试方式及时间
  全部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日至20日,每场考试为120分钟。每天共有三场考试:上午8:30-10:30一场,下午13:00-15:00一场,下午16:00-18:00一场,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
(三) 成绩及其使用
1、成绩共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45天,在NTET网站上查询。
2、NTET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成绩替代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05)164号文件规定,凡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初级以上证书的自考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课程的自考成绩;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以上证书的自考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的自考成绩。
六、证书
  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颁发。成绩合格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可上NTET网站查询领取证书的时间。
七、以上简章内容如有变动,以考前正式文件通知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属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省招考院咨询电话:(0871)5117953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