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文山州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组织考察、聘用等相关事项公告

[日期:2009-06-23]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1922[字体: ]

2009年文山州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组织考察、聘用等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34)和《云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就文山州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资格复审、组织考察、聘用等相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拟考察人员的确定

由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每个县职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文山县计划选聘94名,拟考察人员119名;砚山县计划选聘66名,拟考察人员82名;西畴县计划选聘43名,拟考察人员54名;麻栗坡县计划选聘73名,拟考察人员97名;马关县计划选聘105名,拟考察人员131名;丘北县计划选聘67名,拟考察人员81名;广南县计划选聘130名,拟考察人员160名,富宁县计划选聘121名,拟考察人员146名。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发布公告(623日前)

资格复审及考察由各县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将于623日前在本县范围内发布资格复审及考察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考生请及时登录各县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资格复审、考察(71日至15)

1、资格复审。

(1)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考生应将个人学籍档案寄()至所报考县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以便审核考察时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未毕业的需出具由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开具的证明)、户口册(或户口迁移证明)、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校级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和学校表彰的正式文件或学校证明等原件。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的意见(原件)

(2)受表彰加分的审核:享受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加分,主要根据授予表彰学校是否为独立办学的学校进行判定,即受独立学院表彰的,为校级表彰;受大学内二级学院表彰的,属院系级表彰,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因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

(3)取消考察资格的几种情形:

①凡填报虚假信息,在审核时个人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组织考察,且终身不得参加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考试和选聘到村任职考试。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违纪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期限、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

⑤经资格复审达不到享受加分政策条件取消加分后,不能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

⑥不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4)拟考察人员的递补:经资格复审后,如进入考察的人员达不到11.2的,在本县范围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由各县进行公示。

2、组织考察。对资格复审后符合考察条件的人员,采取与本人面谈、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函调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

()确定拟体检人员(718日前)

为确保把优秀的高校毕业生选拔出来,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拔,根据拟选聘的职位数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优秀中共党员;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大学期间授予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表彰;
(5)
大学期间担任校级团委、学生会干部;

(6)自愿回原籍;

(7)人口较少民族。

若遇以上条件相同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按上述条件和笔试成绩仍无法确定的,由各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测试办法,并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人员。

三、体检、公示

()体检(7 25日前)

体检由各县选聘办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直接进入下阶段的选聘前公示。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选聘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的顺延取下一名进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其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者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各县选聘办,免除体检费用。其余体检人员费用自付。

()公示(81-10)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选聘办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上进行公示,同时在各县范围内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进行公示。
 
四、聘用和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由省选聘办审核确定选聘人员。各县人事部门将与选聘人员于820日前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考察、体检、公示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未到岗而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本县、本州、全省的顺序,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根据笔试和组织考察的情况顺序进行递补和调剂。递补和生源调剂截止时间为2009930日。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县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州纪委监察局:0876-2123313

州委组织部:0876-21430400876-12380

州人事局:0876-2135009

附:各县咨询电话及网址

文山县:0876-21460000876-2183986

网址:wsws.xxgk.yn.gov.cn

砚山县:0876-31309660876-3125169

网址:www.yszw.gov.cn

西畴县:0876-76232970876-7625795

网址:www.xczw.gov.cn

www.xcdj.gov.cn

麻栗坡县:0876-66271130876-6622122

网址:www.mlpdj.yn.gov.cn

www.ynmlp.gov.cn

马关县:0876-71273770876-7125193

网址:www.ynmg.gov.cn

www.mgdj.gov.cn

丘北县:0876-41261520876-4121370

网址:www.ynqbdj.com

广南县:0876-51558130876-5159943

网址:www.yngnrs.cn

富宁县:0876-61270230876-612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