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官渡区教育系统2009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官渡区决定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127名教师,其中:中学43名,小学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官渡区教育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的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应届毕业生(即:2007年以来毕业未就业,并能出具就业登记证的学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报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相近)。
四、招聘的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组织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符合体检健康标准。
3、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5、报名前未被其他单位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计划和岗位
详见《官渡区教育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六、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网、昆明人才网、昆明市教育人才分中心网、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面向全国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官渡区教师进修学校(关上关岭路183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②、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③、报考限昆明主城四区户口岗位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证明或户口册原件、复印件。
④、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一个岗位,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本人当场提供所需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官渡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报名资格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用书范围为:2008年版《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本书为2009年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由张昌山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考试教材可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购买)。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课堂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官渡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进入面试人员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的比例,如出现1:1的情况,由官渡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总成绩合格线,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的考生还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在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网、昆明人才网、昆明教育人才分中心网、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1、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网、昆明人才网、昆明教育人才分中心网、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可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七、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八、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监督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招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新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安排,按照有关规定将分期、分批到我区山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支教。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7183622
监督电话:0871—71875290871-7168891
昆明市官渡区人事局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
二○○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