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玉溪市华宁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2010学年教师配置工作,确保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09年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 招聘对象 华宁县户籍生源,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2009年以前已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尚在聘期以内的人员除外),其中应聘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职业高级中学计算机、医学岗位仅限于本县生源)。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 5.根据《中共华宁县委办公室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办发〔2002〕76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分岗位择优聘用。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劳动力市场。 3.报名办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户口证明、近期彩色五分照片4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其它培养方式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此表可到玉溪市人才市场领取);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已申请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持认定机构出具证明报考,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笔试时间:2009年8月6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2009年8月12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其他 1.2009年8月5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2009年8月7日下午公布笔试成绩、参考人员查分。 3.2009年8月11日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抽签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4.2009年8月13日上午公布总成绩。 5.2009年8月14日组织体检。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部分卷面分100分,占40%;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占60%),面试总分100分。 (1)公共部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使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中学教师版《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基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及时事政治。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2.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汽车应用与维修、医学、财务会计、心理学岗位者只考公共部分内容,笔试总分100分。 3.面试以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为主,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职业中学教师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择优进入面试,最终按总成绩分岗位择优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5.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事劳动局、教育局组织所招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本次新教师招考收取报名笔试考试费每人80元;进入面试每人收取面试费200元。对持有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有关问题 1.招聘到各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续聘。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参加教育系统新教师招考被聘用者,未经聘用单位同意,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考。 七.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者自觉遵守。 (三)整个招考过程由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邀请人大、政协等相关人员参与。 八.招聘新教师的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事劳动局参与指导、协调、监督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岗位 个数 岗位条件及要求 华一中 数学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不限户籍 音乐 1 职业高级中学 计算机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汽车应用与维修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不限户籍 心理学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不限户籍 医学教育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等专业,本县户籍生源 财务会计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限户籍 华三中 数学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英语 1 政治 1 宁州镇 示范小学 数学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本县户籍生源 体育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青龙镇 中心小学 语文 2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本县户籍生源 数学 2 英语 3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学前教育 2 盘溪镇 中心小学 语文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本县户籍生源 数学 1 英语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通红甸乡中心校 数学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本县户籍生源 英语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县幼儿园 学前教育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合计 27 华宁县教育局 华宁县人事劳动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