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德宏州教师岗位同分数相同
人员能力测试分数
根据《德宏州人事局关于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
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和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中学综合试题)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中学综合试题)成绩占总成绩的3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笔试结束后,按拟聘人数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选;拟聘人数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为1:1时,也可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4)若笔试成绩出现分数相同不能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时,由德宏州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同分数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
附:《2009年德宏州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普通高中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点击下载)
http://www.dhrs.yn.gov.cn/image20010518/11157.xls
《2009年德宏州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同分数相同人员能力测试成绩》(点击下载)
http://www.dhrs.yn.gov.cn/image20010518/11158.xls
德宏州人事局二00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