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消费者权益日、关注2008消费与责任年 |
发布时间:2008-03-14 | 来源:廊坊新闻网 | 作者:郭静 | |
廊坊新闻网讯(记者 郭静)转眼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对于消费者而言,它是节日;对于经营者来讲,它是考验;对于政府来讲,它是行动!针对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廊坊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建设局等全市40个参加宣传活动的单位于3月14日上午在市区时代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站,来进一步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本次“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主要内容就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者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市消协秘书长刘金会说,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这次主题活动的展开,也有利的推动了全社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使我国消费维权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记者了解到,市消协将采取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消费评议等形式,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商品的社会监督;以银行、保险、交通、供电等公用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监督评议;以食品、药品、家电、农资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