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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1年普通类“专升本”考试录取办法

[日期:2010-12-31]   来源:昆明晨光教育培训学校  作者:晨光   阅读:256次[字体:大 中 小]

六、录取

(一) 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 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 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 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 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 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