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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三校生”可报考院校名称

[日期:2011-07-11]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311[字体: ]
云南省三校生可报考院校名称

本科(二本A类)

● 5303 云南农业大学             ● 5308 云南师范大学 

● 5314 云南财经大学             ● 5315 云南艺术学院 

● 5316 云南民族大学             ● 5323 昆明理工大学 

● 5387 昆明学院                   

专科(一专A类)

● 5306 大理学院                 ● 5308 云南师范大学

● 5309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5311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5312 保山学院                 ● 5316 云南民族大学

● 5320 文山学院                 ● 5321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 5324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 5325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5326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5327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5329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5330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 5333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 5335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5336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 5345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5346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5347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5353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5354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5355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5357 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

● 5359 昆明理工大学楚雄应用技术学院  ● 5387 昆明学院

● 5392 德宏职业学院       ● 5395 云南民族大学香格里拉职业学院

 

专科 (一专B)

● 5321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二专(专科)

● 5331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 5332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 5334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         ● 5348 云南北美职业学院

● 5349 昆明扬帆职业技术学院     ● 5350 云南爱因森软件职业学院

● 5356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 5388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 5391 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 5394 云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附

注:以上志愿内容仅供参考,详情请参照“2010年云南招生第三第二十九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3947页。

 

 

三校生辅导班疑问解答

问:三校生于普通高中生毕业生有什么不同?

答:三校生即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三类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的统称。毕业生学历等同于普通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区别于普通高中生的是其学习形式的构成不同。

普通高中毕业生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都以文化课程为主。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学生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除了学习文化课程外,还偏向技能方面发展(如:美术、舞蹈、烹饪、体育、计算机、驾驶、社会实践等。)因此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文化课方面的基础相对于普通高中生的文化课基础要显得薄弱。

问:三校生高考同普通高考有什么不同?

答:三校生,因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除了学习文化课程外,还偏向技能方面发展因此其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政治综合、数学、英语、专业课(专业课含概17个类别,如:教育类、法律类、计算机类、旅游类、艺术类、体育类、烹饪类、农学类、机械类、建筑类、经济类、医学类、文秘类、外语类),总分:600分,其中语文政治综合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专业课150分。

普通高中生,在学习过程中以文化课为主,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或者理科综合。

问:云南省三校生怎么报名考试?分哪几个类别?报考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户口在云南省省内(满三年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分为17个专业类别,报考时间为每年4月底,考试时间同普通高考同步。

 

 

云南省2008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试行办法

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为做好我省2008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以下简称高职)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原发展计划委员会教发(19992号文件和省政府云政函(199923号文及原云南省教育委员会云教计(199925号文《关于我省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

(3) 身体健康;

(4) 本人户口和父(或母)亲的常住户口在我省。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考生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必须根据《云南招生》及本文件公布的招生专业分类参加专业考试和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主报类别为第一志愿,其余志愿可填兼报志愿(兼报志愿类别见附件二),考生所填兼报志愿必须符合兼报类别。

考生应认真阅读在我省招生的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以及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规定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

各报名点、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涂报考志愿表(卡)的技术指导。

考生填涂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卡)等,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志愿一旦填报,即按绝密件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更改。*

考生必须使用黑色碳素笔填涂《志愿卡》,填涂过程中禁止卡面折叠和破损,禁止使用涂改液和涂改。

考生志愿填报必须在应试类别招收的范围内填报。

五、考试、评卷

考试招生实行单独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参考、统一计算机网上评卷。命题由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组织;制卷、考试、网上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考务工作由州、市、县(市、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管理具体工作要求,按《云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

(一)文化考试三科,即:语文政治综合、外语、数学;

(二)专业考试一科;

(三)语文政治综合150分(语文占100分,政治占50分)、外语、数学、专业课满分均为150分,总分600分;

各科考试日程(北京时间)为:

日期时间考试科目 67 09:00—11:30 语文政治综合 15:00—17:00 外语 68 09:00—11:00 数学 15:00—17:00 专业课报考外语类及需要加试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外语除笔试外,均须加试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外语口试时间一致。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烹饪专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实作考试。-

考试成绩经核对无误后,由省、州、市、县(市、区)招考办逐级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查分办法按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六、招生章程

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省招考办负责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等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七、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

云招收三校生的高等学校,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经计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在《云南招生》上公布。

八、录取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高等学校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等学校录取期间必须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高等学校和省招考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考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

() 考生报考对口专业获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等级证书者。初级专业等级证书加10分;中级专业等级证书加15分;高级专业等级证书加20分。

() 其它照顾对象及政策参照《云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以上照顾加分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种,分值不累计加分。

九、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毕业证书颁发、就业等与普通高校学生相同。毕业生国家不包分配,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就业。

十、加强领导、加强宣传、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三校生的高等职业技术专科班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实用人才、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促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健康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局要加强领导;各高等学校、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对违反规定的处理,按照《云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1.云南省2008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收三校生各分类专业考试科目

2.云南省2008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收三校生专业分类、

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1、云南省2008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收三校生

各分类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类别专业考试科目

01、农学类  生物学基础              02、电工电子技术类  电工基础

03、经济管理类  基础会计            04、机械类  机械基础

05、建筑工程类  工程力学基础        06、计算机信息类  计算机基础知识

07、医学类  人体解剖学              08、旅游类  旅游学概论

09、艺术类  专业考试                10、外语类  外语

11、文秘类  应用文写作              12、烹饪类  烹饪工艺

13、生物化学类  化学                14、国土资源类  地质学基

15、体育类  专业考试                16、法学类  法律基础

17、教育类  教育学

 

2、云南省2008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收三校生

专业分类

01、农学类       02、电工技术类     03、经济管理类    04、机械类

05、建筑工程类   06、计算机信息类   07、医学类        08、旅游类

09、艺术类       10、外语类         11、文秘类        12、烹饪类

13、生物化学类   14、国土资源类     15、体育类        16、法律类

17、教育类

可兼报志愿的类别为以下四组:

一组:02、电工技术类   04、机械类       05、建筑工程类

06、计算机信息类14、国土资源类

二组:07、医学类       13、生物化学类

三组:10、外语类       11、文秘类       16、法律类

四组:10、外语类       08、旅游类          (说明:未列类别不得兼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