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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冶金技工学校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08-05-29]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433[字体: ]
 
云南冶金技工学校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4〕37号)、《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文件精神,云南冶金技工学校结合学校人员编制和教职工现状,经主管单位和省人事厅批准,2008年度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10人,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等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就业区内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性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2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三、招聘步骤与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二)考试(笔试、面试)
  (三)考核
  (四)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云南省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昆明市人民中路五成商业步行街)
                联 系 人:李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871-3911319 13708448810
      (二)报名时间:2008年6月3日
      (三)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2、填写应聘申请表和提交自荐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3、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成果和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和特长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原件,在报名时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即归还给应聘者)。
      (四)报名程序
             在报名时,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开具笔试通知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岗位的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确属我校紧缺专业急需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待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省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开考。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1、笔试。我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委托云南人才市场组织。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
       2、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笔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其程序为:应聘自述、专家提问、专家评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60%。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面试、笔试成绩将在云南冶金技工学校校园内公布。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含70分)。
六、考 核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 检
       拟聘人员按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达不到体检要求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则取消聘用资格。再由综合成绩高者顺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选,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主管部门和省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签订聘用协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附表)
云南冶金技工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毕业生计划
部门
岗位
学位或职业资
格规定
岗位要求
1
教务
1
营销类课
程教师
具有营销专业
学士以上学位
(含学士)
熟悉汽车营销、汽车配件销售、汽车修理前
台接待等方面的教学。
2
教务
3
汽车类课
程教师
具有汽车专业
学士以上学位
(含学士)
熟悉汽车维修专业各门专业课程的理论教
学和实习教学。
3
教务
2
机电类课
程教师
具有机电专业
学士以上学位
(含学士)
熟悉冶金机电一体化专业各门专业课程的
理论教学和实习教学。
4
鉴定
1
化学类课
程教师
具有化学专业
学士以上学位
(含学士)
熟悉冶金行业化学专业职业技能培训教学
工作和鉴定考评工作。能长时间出差到县乡
条件艰苦地方开展培训、鉴定工作。
5
教务
2
专职班主
具有大专以上
学历(含大专)
熟悉教务处的学生管理工作。
6
办公
1
管理员
具有劳动和社
会保障专业大
专以上学历
(含大专)
熟悉学校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
各类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