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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通知

[日期:2008-06-03]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1664[字体: ]
昆明市五华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通知
各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按上级2008年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安排,五华区教育局定于2008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期间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1、所申请的资格种类是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2、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
    3、在五华区属地内学校工作或户口在五华区范围内。
    二、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期间(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2:30—4:30。
    三、报名地点:
    1、由单位统一申请认定的到五华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地址:昆明市翠湖南路10号209室。
    2、个别申请的社会人员到五华区便民中心教育局窗口报名。
    地址:昆明市安康路104号2楼2号大厅6号窗口。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审验:
    1、身份证或户口证明。
    2、学历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统一申请的负责人、个别申请的社会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3、此前已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视为已通过报名审查,无需再前来报名。

                                       五华区教育局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