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通知
各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按上级2008年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安排,五华区教育局定于2008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期间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1、所申请的资格种类是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2、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
3、在五华区属地内学校工作或户口在五华区范围内。
二、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期间(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2:30—4:30。
三、报名地点:
1、由单位统一申请认定的到五华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地址:昆明市翠湖南路10号209室。
2、个别申请的社会人员到五华区便民中心教育局窗口报名。
地址:昆明市安康路104号2楼2号大厅6号窗口。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审验:
1、身份证或户口证明。
2、学历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统一申请的负责人、个别申请的社会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3、此前已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视为已通过报名审查,无需再前来报名。
五华区教育局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