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将选聘22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从2008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全国选聘10万、云南省选聘1.3万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现村村都有1名大学生的目标。今年,全省选聘2000名,下达给我市的选聘指标为226名,其中麒麟区12名、沾益县17名、宣威市51名、会泽县55名、马龙县10名、陆良县19名、师宗县16名、罗平县22名、富源县24名。
选聘对象为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全省统一发布公告、个人自愿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州市面谈考察体检以择优聘用和培训上岗的办法进行。
选聘人员与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日常管理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工龄职称等由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聘期为3年,期满后可续聘,连续聘用不超过2个聘期;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创业或自主择业;聘期内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选聘人员根据党团情况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主任助理。工作一段时间后,为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选聘人员给予人均每年1.5万元补贴,用于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及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购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外,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从2010年起,我省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或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省、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时拿出一定比例招录任职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符合条件参加招考的选聘人员,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加3分,受聘到我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的笔试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分别加5分和10分;被评为省、州市、县级先进个人的分别另加9分、6分、3分,多次评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并且录(聘)用后直接转正定级,在村时间计算工龄,按同等人员确定工资。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时,任职满2年笔试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聘期满后未续聘的,2年内仍享受考录及加分优惠政策。受聘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且聘期考核合格的,享受云办发〔2006〕11号文件规定的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据悉,选聘考试于8月24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会在省统一发布的公告中明确,敬请关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和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 (市人事局 公务员管理科)
文章来源:曲靖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