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启动“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
6月10日,我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发布,标志着我市“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正式启动,这也是我市首次实施该项工作。
根据中央、省的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今年开始,我省将用5年时间,选聘约1.3万名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到村任职,实现全省1.3万个行政村每个村级组织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今年,全省确定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我市将选聘183名。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将视其政治面貌,分别安排担任村级党政负责人助理;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聘人员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选聘工作将采取发布公告、宣传动员、个人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择优聘用、培训上岗的方法进行。“大学生村官”年人均补贴1.5万元,在报考省内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省属院校研究生时,还可获加分。值得一提的是,从2010年起,我省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村官选聘人员考录;省、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
目前,高校毕业生是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的重要来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与农民共创业,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成来自基层和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