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自学考试网络技术应用等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日期:2008-07-15]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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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自学考试网络技术应用等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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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北京市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经全国考办批准(考委办函[2008]56号)、主考学校及相关助学单位专家研究决定,对网络技术应用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1A0818)和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501)的考试计划做出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一、课程调整
1、网络技术应用专业(专科)中,将“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代码00900,2学分)及“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课程代码00901,3学分)调整为“网站设计与开发”(课程代码09127,5学分),考试方式为非笔试,采用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2、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中,将“现代管理学”(课程代码00107,6学分)由必考课程调整为选考课程,“广告摄像与摄影”(课程代码10095,6学分)及“广告摄像与摄影(实践)”(课程代码10099,2学分)由选考课程调整为必考课程,增加“网页广告设计”(课程代码09126,5学分)为选考课程,考试方式为非笔试,采用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网站设计与开发”、“网页广告设计”课程的考试安排详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9年非笔试课程考试安排”。
二、替代关系
1、网络技术应用专业(专科):
(1)“网页设计与制作”和“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课程均已通过的考生可替代“网站设计与开发”课程。
(2)只通过“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或“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中任一门课程的考生,需参加“网站设计与开发”课程的考试。
2、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
凡已通过“现代管理学”课程的考生,可替代 “广告摄像与摄影”及“广告摄像与摄影(实践)”课程的考试。并每门课程在此计划中只能使用一次。
三、使用教材
新修订的考试计划自2009年1月开始执行。 | |
发布时间:2008-07-09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