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考试频道 >> 教育动态 >> 文章内容

关于做好2009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9]3号)

[日期:2009-05-12]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426[字体: ]
关于做好2009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9号)要求,200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定于2009年5月16日至17日举行。经研究,为保障此次考试的顺利进行,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联合对这次全国统一鉴定进行质量督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此次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安排,共组织七个督导组,分赴北京、吉林、云南、湖北、浙江、甘肃、内蒙等省开展现场督考工作(见附件1)。

  二、5月15日,各督导小组对被督导地区全国统一鉴定的组织管理、考场设置、试卷保管、人员配备等项工作进行抽样检查。5月16日至17日,各督导小组现场督考并进行评估。

  三、请各地高度重视这次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做好准备和协调,配合协助督导小组完成此次督导工作。督导工作结束后,请各地认真填写《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督导组/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并于2009年5月22日前传真至我中心质量督导办公室。

  联 系 人:郭奎

  联系电话:(010)84661124

  传真号码:(010)8466112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1

2009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现场督考小组人员安排

  第一组

  督考地区:北京市

  组 长:刘丹

  成 员:王鹏、贺虎、北京市国家级质量督导员1人

  第二组

  督考地区:吉林省

  组 长:李京申

  成 员:刘文彬、董晓南、郭奎、吉林省国家级质量督导员1人

  第三组

  督考地区:云南省

  组 长:桑桂玉

  成 员:徐玉平、曾燕琳、云南省国家级质量督导员1人

  第四组

  督考地区:湖北省

  组 长:殷振华

  成 员:姚春生、刘阳、湖北省国家级质量督导员1人

  第五组

  督考地区:浙江省

  组 长: 王晓君

  成 员:葛恒双、李成、浙江省国家级质量督导员1人

  第六组

  督考地区:甘肃省

  组 长: 楚晓力

  成 员:李志敏、费丽萍、甘肃省国家级质量督导员1人

  第七组

  督考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组 长:张春林

  成 员:刘素华、周松龄、赵颖群、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级质量督导员1人

附件2: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督导组/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