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 ||||||||||||||||||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隶属昆明市教育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全市各行业系统语言文字培训及测试工作,承担全市国家推普周活动,协助昆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数量 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计划总数1人。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对口;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6、具备拟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8日-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昆明市昆师路昆明学院7号教学楼2楼) 咨询电话:0871-5365086联系人:刘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五、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一)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会计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自荐材料等。 六、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笔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含1:3)比例才能开考,未到达1:3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时间:2009年7月6日,上午9:30-11:30 地点: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昆明市昆师路昆明学院7号教学楼2楼)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1、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占笔试成绩的30%。2、岗位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方式:采用单人单座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 (二)面试 时间:2009年7月10日,上午9:30 地点: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昆明市昆师路昆明学院7号教学楼2楼) 内容:计算机专业知识、实际动手能力以及操作运用能力;会计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能力、仪表仪态等,包括指定内容考核和考官面试两部分。 方式:主要采取现场问卷现场提问两种方式。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原则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人数1:1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八、考核和体检标准 由招聘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教师岗位特点确定。 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由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监督部门及电话 昆明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871-3160874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处:0871-3102385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3135506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0871-5165786 十、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人事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