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云南省文化厅公开招聘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院长公告》的补充规定
为更广泛地发现人才,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经云南省文化厅研究,决定对《云南省文化厅公开招聘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院长公告》中的部分应聘条件和资格要求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学历。对于在读研究生也可报名。 二、职称。对于2008年度已经具备申报副处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经单位同意推荐今年申报的人员也可报名。 三、任职。对于2006年7月31日以前任职的副处级领导也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延长至2008年5月28日。 五、其余应聘条件和资格不变;笔试时间不变;笔试内容不变。 六、联系人及电话: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杜文辉 0871-3611533 15825288272
云南省文化厅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